各院、部、处、办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高校自主人才培养能力,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专家对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决策咨询、 实践指导、教学研究等方面作用,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要求,学校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文件要求,关注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构成变化情况,特别关注任职条件和推荐办法,择优推荐在本领域具有竞争力的委员候选人。
2.请各单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综合考量推荐人选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国家、省级的专业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等。
3.各单位向学校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1 人,所有推荐专家中,45岁及以下比例不低于30%,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4.其他条件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二、材料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按照任职条件和推荐办法严格把关,并组织委员候选人填报《专家推荐信息表》,对所推荐的专家相关信息核实后,将信息表可编辑文档及签字盖章后扫描的 PDF版本,于5月27日(周一)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确保为学校向教育厅推荐专家预留充足时间。各单位报送的专家信息要真实、准确,如发现学院把关不严、数据不实的,将对学院进行约谈。
联系人:王蕾 明继阳 82193062
邮箱: hljzyydxjwc@163.com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