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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工作职能

一、拟订普通本科教学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二、起草重点学科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学科的管理工作。

三、拟定专业设置和调整方案,组织申报新专业,组织开展专业建设。

四、组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课程体系建设,负责教材建设规划工作。                            

五、负责校历的编制,制定教学进程,下达教学计划,协调落实教学任务,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实验教学管理,组织编排课程表,负责教室调配与管理。审核教师教学工作量。

六、题库建设与管理,组织各类考试,负责学生考试成绩管理。

七、组织制定各专业实习计划,审定各专业实习大纲,组织实施实习教学工作,指导协调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评比工作,负责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

八、负责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在线课程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应用。  

九、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十、负责组织和协调教师参加各类教学能力竞赛,组织和协调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知识竞赛。

十一、协调解决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二、负责相关文书档案管理和有关统计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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