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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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即将开展2023-2024学年度第2学期公选课情况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公选课的任课教师情况,将现已退休的任课教师情况填写至《承担公选课退休教师情况汇总表》(附件2),经教研室主任审查、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签字后,由学院教学秘书汇总报教务处核准备案。
二、2023-2024学年度第2学期开设的公选课中,由1名任课教师承担的课程,须填报任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汇总表(附件3,下同);由2名或2名以上任课教师承担的课程,须指定1名任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并填写教学任务汇总表。经教研室主任审查、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签字后,由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汇总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三、因特殊原因该学期不能开课的,由任课教师提交情况说明,教研室主任签字,主管院长审批后,由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汇总报至教务处,并将情况填入任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汇总表。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16: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附件
附件1 2023-2024学年度第2学期公选课目录.xls
附件2 承担任选课退休教师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 2023-2024学年度第2学期公选课指定任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