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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关于开展各专业选修课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2 20:49:13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大学生专业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协调发展,加强学校课程内涵建设,丰富通识教育类课程开设种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选修课遴选工作,包括现已开设所有选修课,本次都将统一进行重新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基本要求

1.所申报课程必须是全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未开设的课程,课程名称与讲授内容均不能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重复;鼓励各特色专业、优势特色专业及精品课建设单位给合学科专业优势及通识课程特点,开设相关专业选修课程。

2. 通识类选修课遴选范围包含:自然科学与科技类、中华传统文化类、创新创业教育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艺术修养、社交礼仪和公共基础类等课程。

3.学校重点支持开设执业医师考试辅导类、考研辅导类课程(课程科目依据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和研究生考试的统考科目),学校将在经费和政策上给予支持和资助。

4.所开设课程应属本专业或学科的前沿或进展,教学内容以提高学生的基础知识、人文素质、道德修养,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为基础。以加强学生科学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为目的,鼓励开设以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课程。

5.所申报课程学时(学分)可分为32学时(2学分)或16学时(1学分)两种。

6.课程设置要具有系统性,课程内容具有前瞻性、思想性。真正体现课程开设内容精、主讲教师水平高、学生学习兴趣大的设置原则。

二、主讲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开设选修课的教师必须是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在所开设选修课的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质量高的优秀教师和科研人员,建议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每门课程团队不多于3人,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讲授本专业主干课程五年以上。

2.教师应全面掌握新开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基本内容,了解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并制定相应的考试考核方案。

3.教师应制定一套安排合理、符合教学基本要求的教学设计。任课前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完成一个学期的2/3以上的教学设计。

三、申报程序

1、新申报选修课程的教师,经教研室论证推荐、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教务处将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进行说课、评审。

2、各部门将本单位附件1.《选修课课程申报表》、附件2.《课程大纲》和《教学设计》模版、附件3.《选修课课程介绍》(书写体例参考)、附件4.2024年选修课申报汇总表》统一上报教务处,电子版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至教务处王蕾(材料以姓名+课程名程方式命名),纸质版一式2份并加盖部门公章于202438日(星期五)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3办公室。  


附件1.选修课课程申报表.doc 

附件2.教学大纲模板.doc 

附件3.选修课课程介绍书写体例.doc 

附件4.2024选修课申报汇总表.xls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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