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课程思政建设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完善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库,学校决定开展第四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以及省级示范培育项目遴选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课程应为非思政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且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二)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系统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四史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龙江“四大精神”教育和“五色”教育,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三)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四)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模式、经验和成果。
(五)课程原则上以授课团队进行集体申报,如拟由教师单人申报的,须本课程团队其他成员同意方可申报。入选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的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凡有争议课程一律不予受理。
(六)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备课制度等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七)申报教师应为非现任校级领导,鼓励和支持院士、教学名师等高水平专家学者带头开展课程思政建设。
(八)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价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九)普通本科教育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
二、推荐数额
推荐省级本科课程原则上不超过4门,报送课程应尽可能覆盖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已获得前三批省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含前两批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示范项目)负责人,均不能主持申报第四批示范课程,团队成员如以负责人名义申报的,所申报课程须与原获批课程应有较大区分度。已获得前三批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不能申报同课程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三、评选与推荐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书》(附表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表2),并按申报书佐证材料清单(附表3)准备相关材料,全部佐证材料须整理到一个文档中,并转换为PDF格式提交。
原校级课程思政项目如申报省级课程思政项目填写《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书》(附表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表2),并按申报书佐证材料清单(附表3)准备相关材料,全部佐证材料须整理到一个文档中,并转换为PDF格式提交。
(二)在佐证材料中,每门课程均须提供1学时代表性课程教学的完整视频(资源库使用,格式见申报书要求)和从中截取的10分钟教学片段(评审使用,视频参数大小500M以内、分辨率1280*720、格式mp4)。
(三)学校组织专家依据《黑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表4)进行评审,评选校级示范培育项目,经遴选公示后,按照推荐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高校申报项目进行评选,确定第四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省级和校级项目建设任务与要求
(一)获批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原则上不得更换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省级项目建设初期由学校组织确定项目建设规划,建设中期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建设后期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验收。校级项目由学院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验收。省级项目通过验收的项目认定为“第四批黑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将在申报国家级示范项目中予以重点考虑,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取消认定示范项目资格且不得再次申报,同时减少学校当年度申报示范培育项目额度。
(二)建设周期内各项目需落实全省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对标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建设标准,结合不同学科门类、不同类型课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科学规划与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科学挖掘各类课程自身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努力做到课程思政教学目标明确、内容科学、特色鲜明,实现育人育才相统一。
(三)培育项目需结合人才培养特色,修订完善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设计,充分发挥教学团队、课程组作用,建立课程思政集体教研制度。省级项目在2024年6月前完成2位课程组成员(含负责人)授课视频录制工作,经学校审核后在校园网分享发布。视频须按照申报视频格式要求录制,省教育厅将建立示范课程资源库,建设网络资源共享平台,统一发布课程视频、教学设计,供全省教师观摩学习。
五、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须于2023年12月6日(周三)15点前,完成项目申报书、佐证材料、视频材料审核和在线提交工作(具体填报时间、平台网址、账号分配及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二)本次遴选工作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以盖章扫描版、Word版、Excel版及PDF版形式进行网络填报和提交,申报平台中会提示上传材料格式要求。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明继阳 王蕾
联系电话:82193062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遴选推荐工作,仔细研读文件通知,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确保推荐项目质量。
(二)严把质量关。申报学院、教师、团队须如实填写申报表,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省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及教学竞赛评奖。严把候选人政治关、师德关和教学质量关,对推荐过程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学校,停止下一年度推荐省级项目的资格。
附表:
附表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附表2.第四批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表3 佐证材料清单.docx
附表4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培育项目申报书(1).docx
附表5评审指标体系.docx
教务处
2023年11月25日